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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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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慧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志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强营销团队建设,提高企业经营能力,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审批手续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暂未到位,具体业务尚未开展实施。

 2、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Whirlpool Corporation(惠而浦集团)已经做出将相关资产或业务与上市公司整合的承诺。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筹划关于发行股份购买相关承诺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 月14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3】)。

 后因本次重组事项较为复杂,经公司申请,2015年8月14日和9月14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已经与惠而浦集团控制的关联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具体交易结构、以及交易的条款、条件尚待各方基于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协商后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加以确定。本次重组的另一交易对象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其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属于家电制造业,公司目前尚未取得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正式出具的核准文件。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公司积极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并向多方咨询,进行了多次方案论证。截止本报告期公司与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签订了聘用协议、保密协议等文件。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均正在进行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友华

 日期 2015-10-27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15-05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公司原董事ArnabK Bagchi先生已于2015年7月30日书面辞职,不参与本次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强化区域战略地位,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不断储备研发潜力,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的26,417.00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 10,838.90万元用于调增“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3、决定将议案二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议案二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15-05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于201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强化区域战略地位,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不断储备研发潜力,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的26,417.00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 10,838.90万元用于调增“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5-05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

 ●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拟变更情况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人民币26,417.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89,613.60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

 1、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15年10月起至2017年9月止。建设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将满足企业搬迁后的运营需求,是企业有序运营的重要保障。

 2、调减投资后的“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15年10月起至2017年9月止。预计2017年投产并产生收益。

 3、调增投资后的“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15年10月起至2017年9月止。预计2017年投产并产生收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的26,417.00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 10,838.90万元用于调增“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额。该变更尚需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3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63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240,3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510,326.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7,730,053.16元。2014年10月2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4]3125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公司为更好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强化区域战略地位,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不断储备研发潜力,经过慎重考虑,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的26,417.00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 10,838.90万元用于调增“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额。

 (二)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调减投资规模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2014年10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亿元,其中“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2,318.80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2,114.59万元。

 随着市场及技术的变化,公司对“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优化了“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地点之一由原来的第二工厂搬迁至习友路与方兴大道交口的惠而浦工业园。现决定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将其中的26,417.00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 10,838.90万元用于调增“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额。

 2、原“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增加投资规模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2014年10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亿元,其中“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7,294.80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5,511.00万元。

 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调整了项目建设规模。原项目建设规模为“变频洗衣机生产能力由现有年产100万台提至400万台”,现调整项目建设规模为“变频洗衣机生产能力由现有年产100万台(波轮洗衣机80万台,滚筒洗衣机20万台)提至500万台(波轮洗衣机300万台,滚筒洗衣机200万台)”。同时公司优化了项目建设方案,经公司对“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现决定调增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10,838.90万元。变更后该项目投入金额为38,133.70万元。

 三、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

 1、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使公司向变频家电上游延伸拓展,生产与洗衣机配套的异步电机、变频电机和程序控制系统等,除满足自身需求外,同时面向国内洗衣机企业提供变频电机或成套解决方案。

 2、可行性分析

 项目建设将改善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条件、生产设备、检测和试验设备,确保项目产品质量,实现集约化管理,随着项目产品批量化生产能力的提高,规模效益必将逐步显现上升增长趋势。一方面可最大限度降低原材料成本。另一方面,规模化生产可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盈利水平。

 3、投资计划及效益测算

 项目总投资为25,062.90万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为21,531.70万元;流动资金为3,531.20万元。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止。

 建设规模:项目通过对变频电机及程控器生产线的技改与迁扩建,使惠而浦变频电机及程控器生产能力提升至年产1000万套,项目建成达产将新增年产变频电机800万台(一期300万台,二期500万台)及程控器500万台,确保惠而浦在国内家电变频行业的主导地位。

 项目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210,000.00万元,增值税7,875.60万元,利润总额11,305.80万元,所得税1,695.90万元,净利润9609.90万元。

 4、风险提示

 影响本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

 虽然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如果其它地区和本地新增市场竞争对手,可能会影响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否则将会对项目造成损失。此外,如果项目当地发生不利的自然灾害,亦将对项目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项目核准情况

 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合肥高新区经贸局核准,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二)“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

 1、基本情况

 项目通过对洗衣机生产线的技改与迁扩建,使现有洗衣机产品结构得以更新。

 2、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借助项目建设之机,通过对现有洗衣机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和升级,进一步提高变频洗衣机比例,适应市场需求,既是公司普及变频技术的必经之路,也是公司在未来变频家电市场上确保王者地位重要举措。

 3、投资计划及效益测算

 项目拟定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15年10月起至2017年9月止。

 项目总投资为38,133.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32,788.70万元,流动资金为5,345.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通过对洗衣机生产线的技改与迁扩建,使现有洗衣机产品结构得以更新。变频洗衣机生产能力由现有年产100万台(波轮洗衣机80万台,滚筒洗衣机20万台)提至500万台(波轮洗衣机300万台,滚筒洗衣机200万台)。

 项目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140,600.00万元,增值税7,968.80万元,利润总额14,886.60万元,所得税2,233.00万元,净利润12,653.60万元。

 4、风险提示

 影响本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

 虽然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如果其它地区和本地新增市场竞争对手,可能会影响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培训,因此,完善的内部管理等方面就显得格外重要,否则就会对项目造成损失。此外,如果项目当地发生不利的自然灾害,亦将对项目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项目核准情况

 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合肥市高新区经贸局核准,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三)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

 1、基本情况

 项目建成后,将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实现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全球采购中心、惠而浦大学等机构的成功入驻,成为集研发、销售、采购、培训、办公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惠而浦中国区总部。

 2、可行性分析

 由于合肥市城市发展脚步的加快,公司周边已逐步发展成为商业区和居住区。为与合肥市整体规划发展相协调,需将生产厂区和办公区整体搬迁至高新区方兴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西南地块,现有办公场地也将重新规划建设,以适应合肥市整体规划的需要。建设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将满足企业搬迁后的运营需求,是企业有序运营的重要保障。

 3、投资计划及效益测算

 项目总投资26,417.00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建设投资25,899.00万元,建设期利息518.00万元。

 项目拟定建设期为24个月,自2015年10月起至2017年9月止。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55亩,建设一栋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大楼(含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全球采购中心、惠而浦大学等机构功能区),总建筑面积42,850平方米,配建道路、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机动车停车场等公用辅助设施。

 4、项目核准情况

 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合肥市高新区经贸局核准,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国元证券将持续关注惠而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4、基于以上意见,国元证券对惠而浦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983 公司简称:惠而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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