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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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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唐永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偿还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预付款项减少主要系原材料货到结算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购买1.3亿元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办公楼工程及车间工程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

 8、应付账款减少主要系购货款结算所致。

 9、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预收款项开票结算所致。

 10、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税金支付所致。

 11、应付股利减少主要系股利支付所致。

 12、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响水紫源合并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运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增加所致。

 7、利润总额增加主要系产品毛利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主要系产品毛利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香港控股子公司玉龙钢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暨海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决定和优名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玉龙钢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香港”)进行增资以进行海外转投资,投资标的为在尼日利亚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油气输送管道的生产和销售。授权增资金额以不超过5,000万美元为限,双方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可分次进行。相关事项公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33)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进展较为顺利,玉龙香港已经与莱基自由贸易区发展有限公司Lekki Free Zone Development Company FZC签订了投资合同和土地购买协议,完成了自贸区公司的注册,目前正在开展厂房的建设准备工作。

 2、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公司拟牵头筹备组建产业并购基金,布局天然气运营、自动化装备、军工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处于商议筹划阶段,公司正寻求具有一定实力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共同负责基金的设立及后续运营管理。公司将根据该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唐柯君)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人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发行人开展业务的区域内,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发行人。(4)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发行人以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目前该承诺在履行中。

 2、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唐柯君)承诺:在本人合法控制发行人的任何期限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则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承诺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目前该承诺在履行中。

 3、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唐柯君)承诺:(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质押及权属争议情形;(2)本人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机构混同及代行对方职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干预其机构设置的情形。承诺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目前该承诺在履行中。

 4、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永清、唐志毅、唐维君、唐柯君)承诺:如减持股份,则自2014年11月28日起未来十二个月之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若减持,则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诺期限为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1月27日。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唐柯君)承诺3个月内不会筹划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承诺期限为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8月6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6、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唐柯君)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

 7、唐永清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2015年7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

 8、唐柯君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1月26日。

 9、唐维君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2015年7月28日至2016年1月28日。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1028 公司简称:玉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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