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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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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06 公司简称:大秦铁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春雷、总经理关柏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惠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春雷

 日期 2015-10-26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关于发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有权机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决议发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详见2015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临2015-035】。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三、关于授权董事小组办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为提高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效率,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关柏林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组成的董事小组,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办理发行相关事项。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临2015-035】。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规模:人民币40亿元

 期限:366天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有权机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决议发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人民币40亿元;

 2、期限:366天;

 3、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4、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5、发行时间:预计于2015年四季度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实际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效率,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关柏林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组成的董事小组,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备案相关事宜;

 2、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及托管事宜,并签署必要文件;

 3、办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的信息披露、本息兑付、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事宜,并签署必要文件;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小组办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34)。

 四、其他

 短期融资债券注册发行事宜需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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