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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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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72 公司简称:招商轮船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负责人李晓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威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佳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3,971,597,933.33元,比年初增加134.04%,主要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及部份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其他应收款核算)转为结构性存款。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971,241,345.02元,比年初增加83.23%,主要因报告期内增加8艘VLCC油轮及预提跨期应收运费增加。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242,449,719.13元,比年初增加322.21%,主要因运营船舶增加,相应的预付采购款及预付港口代理费等增加。

 4、应收利息:报告期末余额4,480,983.92元,比年初减少95.48%,主要因期初计提的应收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利息于报告期内到期收款。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68,110,202.81元,比年初减少98.68%,主要因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后转为银行存款,并用于换汇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及转为结构性定期存款。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余额21,887,338.01元,比年初减少35.15%,主要因上半年出售了523.3万股中外运航运股票。

 7、固定资产:报告期末余额22,506,905,195.43元,比年初增加46.41%,主要因报告期内增加8艘VLCC油轮及5艘散货船(1艘ultramax与4艘VLOC)。

 8、短期借款:报告期末无余额,年初2,993,205,000.00元,减少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及股东委托贷款。

 9、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437,975,705.50元,比年初增加56.39%,主要因报告期运营船舶增加,相应的应付供应商采购款及其他成本费用预提金额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80,710,834.52元,比年初增加60.38%,主要因报告期预提船员工资、职工薪酬增加。

 11、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69,152,796.94元,比年初增加587.76%,主要因应付本公司关联公司往来款增加。

 12、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3,400,829,435.44元,比年初增加333.22%,是因一年内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增加。

 13、资本公积:报告期末余额7,342,747,730.51元,比年初增加23.76%,是因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定向增发,相应增加了资本溢价。

 14、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余额2,548,773,300.45元,比年初增加159.16%,因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末余额4,187,256,666.69元,比年初增加22.10%,是因合营公司China VLCC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

 16、营业收入:报告期发生额4,551,023,830.8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37%,主要因VLCC油轮大幅增加27艘及油轮市场运价好于上年同期。

 17、营业成本:报告期发生额2,878,868,923.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33%,主要因VLCC油轮大幅增加27艘。

 18、管理费用:报告期发生额116,591,901.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93%,主要因员工增加导致人工及宿舍租金等成本增加、重大项目中介机构费用增加。

 19、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额125,795,541.7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73%,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

 20、投资收益:报告期发生额129,642,562.6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53%,主要因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减少使收益减少(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

 21、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额746,695,701.3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77.31%,主要因报告期收到船舶报废更新专项补助741,030,000元。

 22、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发生额36,530,868.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07%,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报告期内处置2艘老龄散货船,上年同期为拆售3艘老龄油轮和5艘散货船。

 23、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发生额19,587,776.4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82%,因报告期内母公司纳税所得额大幅减少。

 24、归母净利润:报告期发生额1,626,654,348.85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419.58%,主要原因:(1)2015年油轮市场持续景气;(2)公司年初完成油轮合资公司China VLCC的组建、收购和接收新造VLCC油轮,油轮有效运力大幅增加;(3)公司于第三季度收到船舶报废更新专项补助资金人民币74,103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2015年7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2015年7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9.48元,扣除发行费用11,832,905.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167,094.47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发行完成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54,876,604.80元。

 2、2015年7月30日,公司向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购入4艘超大型铁矿石运输专用船舶,并于2015年9月29日通过下属单船公司在新加坡接收了上述四艘船舶。

 3、2015年8月28日,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中国超大型矿砂船运输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8月31日领取了《公司注册证明书》。

 4、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通过其下属全资单船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6日和2015年9月8日接收了公司使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订造的10艘节能环保型VLCC中的第5艘“凯昌”轮(New Triumph)和第6艘“凯航”轮(New Voyage)。

 5、报告期内,公司出售2艘4.9万载重吨老龄干散货船。

 6、报告期内,公司散货船队于2015年8月3日接收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6条节能环保型干散货船舶订单的第一艘,明勇轮(Pacific Valor),约6.36万载重吨。2015年10月15日,公司散货船队接收了公司2013年9月-12月期间订造的12艘节能环保散货船中的一艘,明德轮(Pacific Award)约6.12万载重吨。

 7、2015年9月17日,本公司收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拨付的船舶报废更新专项补助资金人民币74,103万元。

 8、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CLNG对亚马尔项目新增5艘北极型LNG船舶投资的议案》,同意CLNG针对亚马尔项目新增5艘北极型LNG船舶投资,并批准对CLNG增资3,780.83万美元。

 9、2015年9月25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与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在双方2015年5月20日签署的《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签署了《长期运输协议》。

 10、三季度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下属油轮、干散货和LNG三支船队共拥有各类营运中船舶65艘,总运力1,535万载重吨。其中,油轮船队43艘,运力1,173.2万载重吨;散货船队16艘,运力312.2万载重吨;LNG船队6艘,运力49.6万载重吨。

 2015年三季度, 油轮VLCC市场进入淡季,平均运费水平相比较二季度有较大回落,中东东向航线(TD3)运费率从二季度最高点WS80一路下滑至WS30,TCE水平与2014年同期比较大致相当。干散货市场上半年极度惨淡,三季度出现触底反弹迹象,三大船型同时在7月份发力,推升成交水平,各航线成交录得全年最高记录。但基本面供大于求的局势并没有明显改观,市场于季度末快速回调,短期市场前景依然严峻。BDI指数三季度均值为973点,波动范围在794 - 1222点之间,低位震荡。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把握市场机会, 继续严控成本,船队经营盈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油轮船队实现毛利165,015万元(上年同期28,273万元);散货船队实现毛利2,613万元(上年同期6,655万元);合营公司LNG船队经营平稳符合预期,实现投资收益6,805万元(上年同期6,788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作为招商轮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均不从事与招商轮船现有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以及不采取任何方式进行可能导致招商轮船利益受损的活动。若招商轮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报告期内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履行了相关承诺。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6个月内,不转让任何原持有股份。承诺内容请见公司2015年5月28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号。报告期内大股东履行了此项承诺,未转让本公司任何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日期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6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CHINA VLCC出售2艘VLCC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INA VLCC”)出售2艘VLCC,并批准CHINA VLCC于2015年10月19日与买方签署的2份《船舶买卖协议》。交易内容请见公司10月20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油轮合资公司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号。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另公司于10月26日收到书面通知,上述交易的买方董事会已于10月26日批准了《船舶买卖协议》,此2项交易已正式生效。

 三、关于对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BVI)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BVI)增资2亿美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之其他人士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手续及签署有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选举田晓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陈蕾董事因工作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选举田晓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69]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先生、监事刘清亮先生、张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参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CHINA VLCC出售2艘VLCC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CHINA VLCC与买方签署的2份《船舶买卖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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