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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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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海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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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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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以下简称“本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26.70万元,同比下降52.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93.59万元,比上年同期4,838.92万元,同比下降248.66%。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1)公司纺织印染板块规模继续缩减;(2)金鑫矿业开工较晚以及深圳天骄受产品、客户结构调整、厂区搬迁导致生产安排受限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业绩尚未产生规模效应;(3)有息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财务费用增加。

 单位:万元

 ■

 注1、货币资金减少的原因:主要系银行承兑保证金减少。

 注2:应收账款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年销售货物的款项。

 注3、预付账款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货款尚未收到货物所致。

 注4、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原因:本期因公司亏损计提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5、短期借款增加的原因:系本期内新增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注6、应付票据减少的原因:系本期归还到期的承兑汇票。

 注7、预收账款增加的原因:系本期末已预收未发货的款项增加。

 注8、应交税费减少的原因:系本期缴纳上年末的应交税费所致。

 注9、应付利息增加的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期末计提的应付利息相应增加。

 注10、其他应付款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应付股权转让款减少。

 注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原因:系本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注12、营业收入减少的原因:纺织印染业务及贸易业务规模缩小。

 注13、营业成本减少的原因: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同步下降。

 注14、销售费用减少的原因:纺织印染业务及贸易业务规模缩小,销售费用同向下降。

 注15、财务费用增加的原因:公司借款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注16、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坏账损失比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注17、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原因:本期净利润下降,所需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相应下降。

 注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营业收入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减少。

 注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本期支付的股权受让款减少所致。

 注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子公司深圳天骄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天骄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中小企业园建设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产业化基地,分两期建设年产10000吨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以及相关的检测、试验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人民币2亿元。目前,该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2、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于2015年8月20日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3、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及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说明的公告》,拟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就未完成过户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利润表的上年同期数进行调整。在2015年三季度报告中,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财务费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相关科目的年初数或上期数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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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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