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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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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沛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曲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账款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75.14%,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电解铜、铝等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2、 应收利息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328.39%,主要是由于青岛中泰信委托贷款项目的结息方式是半年一结,本报告期末没到结息日所导致。

 3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8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对青岛拥湾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2400万元所致。

 4、 在建工程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534.5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青岛同和汉缆有限公司新增厂区建设项目62,454,410.24万元所致。

 5、短期借款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93.1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100.00%,原因是公司上年度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解付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65.63%,主要原因是2014年期末焦作汉河和常州八益计提未发放的年终奖金较多,且在本期已经发放所致。

 8、应付利息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100.00%,原因是报告期利息已付清所致。

 9、 其他应付款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348.3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无偿使用资金780,000,000.00元,同时支付公司从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款321,139,700.00元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5年9月30日比2014年12月31日减少60.61%,主要原因是本期递延收益摊销转营业外收入5,595,640.86元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增加171.14%,主要原因是公司委托贷款、民间资本公司短期财务性投资等营业税应税收入的增加,以及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的增加导致本期城建税等附加税项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

 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减少34.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 资产减值损失

 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增加42.09%,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大相应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加大所致。

 14、 投资收益

 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增加16318.48%,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委托贷款利息收益和新增短期财务性投资利息收益所致。

 15、 营业外收入

 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减少59.05%,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沛云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5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合作框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关于对外签署合作协议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汉河集团为培育公司新增长点,2015年10月26日,汉河集团与上海恒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等签署合作文件,各方就氢能电源开发展开合作,上海恒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氢能电源技术的多项发明专利及国内先进水平的氢能研发能力,生产的产品已被通讯行业采用。鉴于氢能项目属于公司未涉及的新领域,先由汉河集团进行投资承担初期风险,择机转由本公司进行合作及在青岛设立由本公司控股的氢能电源公司,发展氢能产业。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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