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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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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6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亚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革亮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988,310.00 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将所持股票出售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9,460,618.80元,增加31.00%,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905,399.97元,增加238.67%,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06,849,197.05 元,减少98.25%,主要系公司购买的20,000万元招商银行“存汇盈”理财产品本期到期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445,573.31 元,减少63.79%,主要系本期公司依据公司新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商誉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39,060,755.88 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德坤航空100%股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合并成本大于德坤航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62,800.00元,系合并范围增加德坤航空,德坤航空存在的短期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000,000.00元,主要系期初2,000,000.00元应付票据本期到期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267,269.44元,下降43.37%,主要系本期支付公司2014年度年终奖及2014年留存绩效工资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50,371,110.38元,增长200.13倍,主要系应付德坤航空24,79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50,400.00元,系合并范围增加德坤航空,德坤航空存在的长期借款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1,248.98元,系合并范围增加德坤航空,德坤航空存在的长期应付款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01,5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01,5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增加2,316,643.61元,增长17.62倍,主要系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时汇率变动所致。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15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24,004,487.52元,下降36.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的持续影响,下游客户对固定资产的投资需求进一步减弱从而致使公司销售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2015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581,037.56元,增长31.86%,主要系本期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2015年1-9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870,030.00元,增加4,223.82倍, 主要系本期出售所持股票,将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所致。

 (4)2015年1-9月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559,955.99 元,下降198.16%,主要系本期出售所持股票亏损所致。

 (5)2015年1-9月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50,605,690.36元,下降56.41%,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致使营业利润下降。

 (6)2015年1-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04,190.01元,增加180.7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7)2015年1-9月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07,360.18元,下降54.72%,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致使利润总额下降。

 (8)2015年1-9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1,333,321.44 元,下降53.65%,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9)2015年1-9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25,774,038.74元,下降54.90%,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致使净利润下降。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1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4,733,828.49元,减少79.61%,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a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b本期收到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存款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

 (2)2015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12,814,843.16元,增长41.44%,主要系本期支付现金股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5月,公司与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徐航、林晓枫、刘勇签署了《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暂定公司以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和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参考与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以现金人民币37,000万元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何亚民先生签署《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2015年9月22日,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办理完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持有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至此,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全部完成(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5月13日、2015年8月26日、9月11日、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2015 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5年7月,因公司与成都三航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三航”)接洽,拟筹划收购成都三航股权而触及重大事项。因上述拟收购股权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利君股份,股票代码:002651)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停牌期间,基本完成了拟收购成都三航股权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作出了相关风险提示。2015年9月7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拟收购成都三航股权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 ,若上述拟收购股权事项取得相关阶段性进展或成果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9月8日本公司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及《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3、2015年8月,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和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依据《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公司《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注:2008年,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执行董事批准,公司利用部分资金进行新股申购,中签中国神华、中国石油和中国太保等股票,并持有至报告期,相应会计上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为此,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适当的时期择机卖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研究决定卖出所持有的中国神华、中国石油和中国太保股票,并分别于2015年6月5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卖出了公司持有的中国神华167,000股、中国石油118,000股、中国太保41,000股,卖出股票总金额6,801,120.00元,扣除其他费用(包括股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净手续费、代收规费、印花税、过户费等)11,942.90元,合计收回投资总金额6,789,177.10元。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亚民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 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 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业务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力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增资4,700万元。增资完成后,德坤航空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增资的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德坤航空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经营期限:2008年12月8日至永久

 4、住 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西区)第四地块4号厂房C5

 5、法定代表人:林晓枫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5000058119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备注:以上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5CDA60088号《审计报告》,201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坤航空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德坤航空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和意义

 公司对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增资是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德坤航空的业务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力能力。

 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德坤航空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受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风险提示

 上述增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对德坤航空增资完成后,在开展经营活动期间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在此,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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