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顺威股份,股票代码:002676)已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60)。原计划于2015年10月28日前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至目前,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主要进展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框架方案要求,收集资料,撰写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以及编制相关投资概算;
2、起草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全套文件初稿、律师起草认股协议初稿;
3、研究讨论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其他内容,撰写预案初稿;
4、积极寻求合适的意向投资机构并配合有意向的投资机构对公司进行调研;
5、拟收购标的的前期尽调及相关收购事项协商;
6、会计师准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初稿。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拟收购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尽早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认购对象和签署认购协议。公司承诺,公司股票力争于2015年11月4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