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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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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司法拍卖项目公告
拍卖公告

 受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1月24日15时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网址http://www.sdfysszcw.com/)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安纺织贸易总公司破产一案涉及的房产、库存商品一宗。其中,房产为泰安市岱宗大街253号院内2号楼、4号楼、9号部分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24060号,建筑总面积4547.71平方米(不含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用房;库存商品为针织品、办公用品、杂项等库存商品。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参考价为:64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11时之前将保证金120万元交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534号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交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有意竞买者(含优先购买权人)请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于2015年11月23日17:00前可以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任何一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竞得者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与标的相关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5年11月20日以前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相关证明资料,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现场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六、与标的有关的情况说明:

 1、本标的房产有房产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按现状与内含部分库存商品整体拍卖。

 2、标的房产为位于泰安市岱岳大街253号院内2号楼沿街五层钢混结构建筑物的第五层、4号楼六层钢混结构建筑的三至六层及9号混合结构建筑物;标的房产目前无出入通道、无水电供应,成交后标的房产的出入通道、水电、通讯线路等事项,需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3、经咨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房产无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过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成交标的的交割或过户手续,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如能办理过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标的确权、过户等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及相关房产交易税费等);如有租赁,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调租赁事宜。

 4、经了解,本房产沿街楼5层东西两间房屋租赁给通信公司作为通信基站机房,楼顶设置通信基站发射天线。

 联系方式: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 路1173号

 www.sdcqjy.com 0531-86196179/86196106

 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 泰安市建设大厦四楼

 www.tajspmh.com 0538-8269656?13954826530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

 2202室

 sd-yinxing@163.com 18660405536

 法院监督电话:   0538—6986165、0538—6986108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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