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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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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并接受或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一、身份证件更新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基金管理公司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9年2月3日发布《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并于2010年3月4日、2011年1月27日、2012年1月17日、2012年12月20日、2014年2月20日分别发布公告予以提示,现本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提示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保障投资人权益,对于至今尚未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基金客户,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免影响您的基金交易;对于已经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客户,如果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了变化,也请及时联系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此外,对于本公司网上交易客户,可以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右侧“网上交易登录”,点击“账户管理”栏目下的“投资风险属性测试”按钮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对于开通了微信支付业务的客户,可以通过登录微信,点击“基金账户”栏目下的“风险评估”按钮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如未收到您更新风险承受能力的信息,本公司可根据您最近一次在本公司完成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结果和留存的客户信息更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此评估您投资本公司基金的适用性。

 如果您的其它个人登记信息发生了变更,也请尽快联系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进行修改。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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