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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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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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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鉴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将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5年9月8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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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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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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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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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9日。

 ②根据《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换债券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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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股市去杠杆引发的资产再配置带来3季度债券的牛市盛宴。7月以来,随着股市的下跌以及以打新、配资为代表各类股市衍生资产的收缩,资金重新配置涌入债市,债券市场经历了完美的轮动,机会从短端到长端,从信用债到利率债,从杠杆到久期。期间虽然经历了811汇改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大幅贬值,从而引发流动性紧缩预期,但之后央行及时通过逆回购、MLF注入流动性缓解了市场的恐慌情绪。至季末10年国开收益率下探至3.7%的前期低点。流动性宽裕下的“资产配置荒”使得市场疯狂追逐具有票息优势的信用债,季末信用债收益率位于2009年以来的低点,信用利差压缩至历史低位。

 本基金主要配置于长端利率债和中等期限、中高评级信用债,减持股票和转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441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502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2%,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76%,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1.98个百分点;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净值为1.41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471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32%,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76%,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2.08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债券市场较为乐观。在人口红利消失、财政收入乏力、以及产能过剩的掣肘下,房地产、地方政府和制造业等传统投资主体难当再度加杠杆的重任,国内需求面临持续萎缩的困境。而以美国为首的海外经济也仅仅是看起来很美,实际复苏进程缓慢而微弱,加上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外需的回暖同样步履维艰,未来经济复苏仍有赖于中央政府加杠杆和改革释放红利提高生产效率。中期内,我们认为中国潜在增速和实际利率仍处于下行通道,债券利率尤其是长端利率债收益率仍有下行空间。

 对于股票市场,我们较为谨慎。无风险利率的下行和海外风险偏好的提升对市场形成有利环境,但存量资金博弈格局和3季报业绩压力仍对指数上行空间形成制约。我们认为股市仍以结构性机会为主,短期内难以看到趋势性行情。

 综上所述,本基金仍以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配置为主,同时精选个股,挖掘符合经济转型的方向,并且能够保持较稳定业绩增长的行业和上市公司,适度进行波段操作,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收益和流动性要求。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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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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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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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9只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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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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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2015年6月26日,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抄送给公司关于对相关人员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分别为《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金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5]9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李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7号)及《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雷生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 8号)。相关警示均与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目前公司正在整改中,此外,公司增发已经获得证监会核准,京汉置业已经基本完成借壳,相关行政措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甚微。2015年7月25日,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开发”)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鄂证调查通字011号):因化纤开发涉嫌违规减持“湖北金环”股 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化纤开发立案调查。鉴于公司已经被借壳,二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产生大的影响。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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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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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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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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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制定报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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