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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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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99 公司简称:江南水务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龚国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2014年12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7.6亿元)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

 2015年4月13日,公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苏国资[2015]50号)。经江苏省国资委审核,同意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7.6亿元可转换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2015年6月24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17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76 号)。2015年10月21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目前,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5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方案如下: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91,379,679.95元。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233,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233,8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467,600,000股。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15年9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关于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资产收购情况

 2015年9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江阴市璜塘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部分实物资产的议案》,同意恒通公司收购璜塘综合污水公司部分实物资产,协议收购金额为人民币4450万元。2015年9月26日,公司子公司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与江阴市璜塘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5-046)。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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