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三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A股市场经历了剧烈波动,在6-7月份市场大幅下跌中,本基金减仓不及时、不彻底,基金净值回撤较大。所幸的是,本基金在底部积极布局具有良好成长性、被错杀的优质个股,较好的回避了8月份市场大幅回调,在9月份反弹中净值上涨幅度较大,取得了较好的超额收益。展望四季度,本基金将逐步减持前期涨幅较大的持股,以求锁定部分收益,同时积极布局“十三五”规划相关行业与个股投资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0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705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82%,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6.5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0月以来,微刺激政策频频出台,但政策力度却是“托而不举”,也迟迟未见下游需求带动中上游生产改善,济依旧低迷,物价重新回落。第二产业面临的持续通缩压力打开了货币和财政政策进一步宽松的空间。目前生产者面临的实际利率依然较高,我们认为,货币及财政政策需采取进一步宽松措施以修复工业企业的盈利能力,宽松货币政策或仍将持续。

 本基金认为,四季度A股市场大概率仍处于震荡阶段,风险与机会并存。本基金将合理控制风险,依据市场研判提前调整仓位,追求稳定收益。就投资机会而言,本基金认为新兴产业仍然是未来投资重点方向。本基金将结合“十三五”规划的方向指引,积极布局具有良好成长性、质地优良的个股。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