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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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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金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引起股本数量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重新计算上年同期列报的每股收益。因此按重新计算后的可比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进行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焕培

 日期 2015-10-26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5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3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类型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境外法人股东Prax Capital Fund II Holding (HK) Limited和境外自然人股东LI ZHIXIN(黎志欣)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票在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市场上减持完毕,均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不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公司将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取得商务部门同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5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5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拟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结果,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本次修改章程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55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2日

 至201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10月27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

 1:00—5:00;

 (二)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0前送交至公司证券部。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鲁炳波

 联系电话:010-80803979

 联系传真:010-80803016-8298

 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邮政编码:100176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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