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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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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14 900907 公司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许宝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3月30日,公司与洛阳鹏起的主要股东张朋起等签署了《收购意向书》,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洛阳鹏起100%股权。2015年6月2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鹏起实业100%股权;2015年6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起相关议案。2015年9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75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详见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8月18日及2015年9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该事项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宝星

 日期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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