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3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同时由于公司拟筹划股权收购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2015-067)。经核实,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26日,公司陆续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2015-073、2015-085、2015-089、2015-090、2015-091、2015-097、2015-102)。2015年9月7日、2015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2015-101)。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10月27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不能在原计划的2015年10月27日前全部完成,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于2015年10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康盛债;债券代码:112095)不停牌。

 二、停牌期间的进展情况

 自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公司与交易对方的交易方案已基本确定。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方案以及标的公司的情况出具了专业意见。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标的资产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预估值及盈利预测初稿尚未确定),相关证明文件还需确认,交易双方就交易协议的部分细节问题(交易标的初步定价的调整及若本次交易不能在2015年内交割完成,致使业绩承诺期后延的相关业绩承诺约定等)尚需进一步沟通,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5年10月27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进一步的审计、评估,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公司将争取在2015年11月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其他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