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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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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10月22日起,本公司新增恒丰银行为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1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0006
2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320008
3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级320009
4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0015
5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20021
6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000736
7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级000737

自2015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恒丰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本公司将同时在恒丰银行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5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恒丰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恒丰银行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5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恒丰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前述基金中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具体的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在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内,投资者通过恒丰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购本公司前述基金,对于原申购费率高于0.6%,实行4折折扣率优惠;如按4折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并据此重新计算折扣率;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折扣率。对于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在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1)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2)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2、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3-8888

网址:www.egbank.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5年第10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一、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诺安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货币
基金主代码32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2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2015年10月22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0月21日止

注: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已于2012年2月21日进行份额分级。A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货币A”,代码为320002;B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货币B”,代码为320019。

二、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5年10月23日
收益支付对象收益支付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已于2015年10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0月2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15年10月2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3、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洛阳银行、齐商银行、渤海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威海商业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华侨银行、包商银行、常熟农商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桂林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华泰联合证券、金元证券、长江证券、南京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东海证券、德邦证券、招商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华泰证券、安信证券、江南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投证券、山西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民族证券、财通证券、信达证券、日信证券、华龙证券、华福证券、华融证券、大通证券、中原证券、国海证券、西南证券、东兴证券、财达证券、华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红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华安证券、华鑫证券、英大证券、万联证券、国盛证券、大同证券、首创证券、深圳新兰德、长量基金、天天基金、增财基金、数米基金、众禄基金、好买基金、展恒基金、和讯信息、同花顺、腾元基金、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钱景财富、晟视天下、宜信普泽、唐鼎耀华、中经北证、汇付金融、利得基金、浙江金观诚、基煜基金、诺亚正行以及陆金所资管的销售网点。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证通电子

估值调整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证通电子(股票代码:002197)于2015年10月16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0月2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证通电子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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