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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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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骆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租赁”)与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及终端网络投资建设、充电运营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止。

 ●本协议的签署将有效促进骆驼租赁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的拓展速度,但由于本协议所述合作项目尚未开展,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一、合作概况

 骆驼租赁是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主要经营各类新能源汽车和设备租赁。

 特来电公司是上市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市300001)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的建设、运营及互联网的增值服务。

 骆驼租赁与特来电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加速充电网络布局,共同建设和加深双方在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域的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最终实现电动车辆和充电网络的协同发展。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1、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20-D室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安装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汽车充电服务;电动汽车采购、销售、维修服务;销售汽车配件;电动汽车租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物联网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协议对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

 2、合作目标

 双方将按照“车充联动、以充带车、车企联动、车网协同”的思路,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依托双方车辆产品和基础设施网络的优势,共建和加深双方在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最终实现车辆和充电网络的协同发展。

 3、合作内容

 (1)双方以战略合作关系进入对方宣传手册,共同进行市场推广

 (2)骆驼租赁将积极利用其在各地拥有的资源,积极协助特来电公司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优先推荐特来电到骆驼租赁所有新能源汽车租赁用户所在地建设充电设备,进行市场化模式投资建设、运维、管理充电设施,确保充电设备正常运行。

 (3)骆驼租赁负责协助并协调特来电与用户沟通解决汽车充电系统建设所需高压线缆接入、低压线缆接入及充电终端的施工等用电问题。

 (4)骆驼租赁优先使用特来电的充电设施进行充电,且骆驼租赁在规划全国新能源汽车网络的同时,优先与特来电形成车、充的全国战略合作。

 (5)特来电作为骆驼租赁主要的充电设施配套合作伙伴,负责骆驼租赁所属公司的新能源车辆在全国各地充电设施的免费配套建设,特来电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并为用户提供优质充电服务。在特来电已成立地区公司的地区,由特来电湖北公司负责协调配建,其他区域由特来电湖北公司负责配建。

 (6)双方在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方面开展合作,特来电在骆驼租赁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开展骆驼租赁授权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相关销售推广业务,骆驼租赁将在商品供应、商务政策方面给予特来电行业大力支持。

 (7)特来电投资建设汽车充电云平台,建成后将对骆驼租赁的新能源汽车运行、充电设施进行远程监测,为骆驼租赁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的增值服务,并将相关数据和端口与骆驼租赁共享,配合骆驼租赁完成租赁相关管理工作。

 4、合作机制

 双方建立联合工作组,负责在本协议框架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合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双方各自内、外部协调,推动业务实施。

 5、其他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合作事项应由双方或旗下适合的法人主体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据以实施。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止。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的发展,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增长带来积极影响。特来电公司作为专业的充电设施建设及充电服务提供方,可采用多种方式为骆驼租赁新能源汽车用户配套特来电汽车充电终端,保障骆驼租赁用户新能源车辆充电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协议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原则性约定,对于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将会进一步商讨确定并签署正式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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