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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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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
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回报投资者对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方便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经本公司与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优惠活动开展机构

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原齐鲁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光大证券、华福证券、华鑫证券、华泰证券、国都证券、天天基金销售、数米基金、好买财富、同花顺基金销售、陆金所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柜台、网上直销平台、官方淘宝店)。

二、优惠方式

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上述机构网上交易等系统选择前端申购模式申购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11),均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具体优惠折扣率对照表如下:

1、日常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0万元1.50
50万元≤M<200万元1.20
200万元≤M<500万元0.50
M≥500万元1000元/笔

2、申购费率优惠折扣

申购费率优惠折扣率销售机构备注
1折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仅针对养老金账户,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折兴业全球基金官方淘宝店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3%;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3%(含0.3%)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折兴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工行卡、兴业卡、支付宝基金专户)、渤海银行、兴业证券、中泰证券(原齐鲁证券)、渤海证券、信达证券、光大证券、华福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都证券、华鑫证券、华泰证券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兴业银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75%(含0.75%)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6折光大银行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7折兴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农行卡)
8折兴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建行卡、招行卡)、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
 天天基金销售、数米基金、好买财富、同花顺基金销售、陆金所资管管理人对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相关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注:通过何种渠道(例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申购基金可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及活动的开展时间等具体情况以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各相关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正常申购期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其基金后端定投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相关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相关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的各相关销售机构有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投资者通过各相关销售机构咨询具体优惠活动的开展情况,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获取相关业务及相关基金的具体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如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能通过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0月26日起,增加盈米财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销售基金、销售起始时间见下表)的销售机构。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盈米财富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盈米财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前端转换业务。

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代码销售起始日期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前收费1634022015年10月28日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混合163406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300指数(LOF)前收费163407
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LOF)前收费163409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保本混合163411
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轻资产混合(LOF)前收费163412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混合(LOF)前收费163415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可转债混合3400012015年10月26日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340006
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340007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混合340008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340009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须开立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盈米财富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盈米财富的相关规定。

2、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费)。

3、本次盈米财富仅开通基金前端定投业务。

4、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各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5、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2006年8月4日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6、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信息以盈米财富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具体转换费用的费率详见http://www.xyfunds.com.cn/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childcategoryid=3779。

3、除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30份外,其余基金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00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四、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业务

自2015年10月26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盈米财富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下同)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信息以盈米财富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五、销售机构情况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公司网站:http://www.yingmi.cn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 、021-38824536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15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5年10月26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10月26日
暂停申购起始日2015年11月2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5年11月2日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1月2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定投和基金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5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015年10月26日起(含)至2015年10月3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第一个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即自2015年10月26日起(含)至2015年10月3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并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1月2日(含)起本次开放结束,自该日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自2015年10月26日起(含)至2015年10月30日(含)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限制本基金的申购业务的金额,即暂停接受对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申请。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M<50万1.50%-
50万≤M<200万1.20%-
200万≤M<500万0.50%-
M≥500万1000元/笔-

3.2.2 后端收费

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2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30日1.50%
30日≤N<365日0.50%
365日≤N<730日0.25%
N≥730日0.00%

注:1、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0.50%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0.50%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180日少于365日的投资人收取0.50%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365日少于730日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730日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2、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5.1.1.1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927、20398706

传真:(021)58368869

联系人:何佳怡、秦洋洋

5.1.1.2 网上直销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目前仅对持有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金华银行、浙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和邮储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支付宝基金专户) (排名不分先后)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5.1.2 场外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代销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券、华融证券、渤海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齐鲁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华福证券、华鑫证券、华泰证券、爱建证券、国都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天天基金销售、数米基金、好买财富、同花顺基金销售、陆金所资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6.1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6.2 本基金管理人应在附加管理费提取评价日的次日披露提取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3 自2015年10月26日起(含)至2015年10月30日(含)开放日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4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若投资者因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而未收到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确认单。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请投资者认真核对开户信息,发现有误请及时到开户网点更正或与本公司客服中心联系(400-678-0099、021-38824536)。

7.2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如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能通过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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