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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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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天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2015-029),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投资”)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60万股分两次交易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进行股票约定购回式融资业务。首次交易 600 万股,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4 日,约定购回日 2015 年 9 月 3 日;第二次交易 1160 万股,初始交易日 2015 年 6 月 11日,约定购回日 2015 年 9 月 10 日。

 2015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光正投资通知,光正投资与海通证券就上述股份分别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暨在原有基础上,交易顺延 91 天,约定赎回日变更为 2015 年 12 月 3 日、2015 年 12 月 10 日。

 截止到2015年9约30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通过上述业务持有上市公司17,600,000股,持股比例为3.5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11,362.77万元,下降58.34%,主要系本期支付光正燃气股权收购定金及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288.10万元,下降51.10%,主要系本期用应收票据支出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642.07万元,增长86.94%,主要系本期支付基建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374.99万元,增长257.08%,主要系本期支付光正燃气股权收购款定金所致。

 5、工程物资期末较期初减少283.43万元,下降63.19%,主要系本基建工程领用材料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减少158.46万元,下降69.34%,主要系资产摊销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减少13,113.22万元,下降34.05%,主要系本期对钢结构板块业务实施紧缩战略,订单减少,收入减少相应成本减少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减少318.06万元,下降47.18%,主要系钢结构板块销售下降相应税金减少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543.86万元,增长132.59%,主要系本期能源板块日益壮大,相应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2,606.81万元,增长593.14%,主要系本期销售厂房及土地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383.41万元,增长674.35%,主要系本期销售厂房及土地产生固定资产搬迁费用所致。

 12、所得税本期较上期增加407.43万元,增长368.79%,主要系本期由于钢结构板块亏损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2,970.66万元,增长93.83%,主要原因系本期天然气板块业务逐步步入正规,产生较好的现金流,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增加。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7,731.65万元,下降480.97%,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光正集团将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5 号的两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及部分实物资产所有权以 6080 万元出售给光正置业,光正置业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支付首期转让款 4256万元。目前标的资产土地证、房产证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完全办理完毕,光正置业将于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 824 万元。

 2、光正集团与孙烨先生就其持有的光正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49%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已按期支付定金,目前第三方审计机构正在对光正燃气进行审计、评估。待审计、评估结束后,双方将依据审计、评估结果,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孙烨先生同时在协议中约定“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组织完成目标公司2013年、2014年度利润分红;孙烨的分红款优先用于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0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于2015年10月21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2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银行承兑1000万元),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正在实施收购孙烨先生持有的光正燃气49%的股权,故孙烨先生不再以其持有的股份为本次银行贷款提供同比例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松它克路 7 号院

 法定代表人:孙烨

 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19 日

 注册号:653001050001055

 注册资本:贰亿零肆佰零捌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贰亿零肆佰零捌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具体经营项目与营业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 :天然气管道运输及产品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 。一般经营项目: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无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 51%,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 万元的贷款,具体为: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1000万元,期限 12个月。公司为光正燃气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进一步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光正燃气经营风险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光正燃气的该笔银行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4年11月19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为光正燃气57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4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截至此次事项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7000万元,全部为光正燃气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1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子公司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及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所属子公司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及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分别为1526.86万元、609.91万元 ,每月租金支付额分别为48.205万元、19.258万元,融资业务期限均为2年。实际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冲抵首付款、租赁保证金、预付保险费、及第一期租金后的剩余转让价款之日。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月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公司分别支付人民币 100.00元回购两项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目前双方尚未签署售后回租相关协议。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上述融资租赁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7月16日,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九星丽苑3-1201室;法定代表人:杨红新;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天然气产品开发;汽车配件、润滑油、建材批发;天然气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营业活动)。

 2、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6日,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314国道东侧165公里处9区32段1栋;法定代表人:杨红新;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天然气批发;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汽车配件,车用燃气配件,润滑油,日用百货,五金,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营业活动)。

 3、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9 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 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法定发表人:任澎;注册资本:5.23 亿美金;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物: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4、所在地: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九星丽苑3-1201室;

 (二)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物: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4、所在地: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314国道东侧165公里处9区32段1栋。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1、租赁物: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1526.86万元,以最终审核融资金额为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2 年;

 5、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6、月租金额:48.205万元;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方所有;租赁期满,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8、回购方式:租赁期满,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

 9、担保措施:由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周永麟、周永燕、苏志杰、刘玉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后生效,目前租赁协议尚未签署。

 (二)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1、租赁物: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609.91万元,以最终审核融资金额为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2 年;

 5、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6、月租金额:19.285万元;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方所有;租赁期满,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8、回购方式:租赁期满,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

 9、担保措施:由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周永麟、周永燕、苏志杰、刘玉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后生效,目前租赁协议尚未签署。

 五、本次售后回租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1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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