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1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年10月20日、10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关于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19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多项电动汽车充电行业利好政策,引发充电桩板块多只股票出现较大幅度上涨;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公告的《关于收购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关于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披露了此次收购的风险因素。

 3、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预计2015年1-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0%至80%。截至本公告日,该经营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或者调整的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