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美特气”)2015年7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份变动说明及承诺》,并于2015年10月21日收到自然人股东张彦松的《关于锁定凯美特气股票同意函》,承诺将所持凯美特气股份自买入之日起锁定5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锁定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深圳市松特高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礼的弟弟张彦松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凯美特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42,100股,占2015年3月31日股本比例为0.01%。张彦松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201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15年5月27日披露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3日。转增前张彦松持有凯美特气42,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后张彦松持有的股数增至58,940股。张彦松所持凯美特气58,9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买入之日起锁定5年。
二、此次锁定同意函的主要内容
张彦松2015年4月10日签署了《股份变动说明及承诺》,承诺本人将上述所持凯美特气股份自买入之日起锁定5年,并会积极配合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锁定手续。
本人同意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承诺书办理股份锁定手续及公告,对锁定本人持有上述凯美特气股票无异议。在锁定期内,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追加承诺的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张彦松《关于锁定凯美特气股票同意函》;
2、上市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