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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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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742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并于2015年10月15日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口头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修订,《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答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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