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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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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顾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玉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慧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原控股股东解除股东一致行动协议

 2015年9月8日,原控股股东顾正、李芳英、袁建新、王祥伟签署了《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书>的解除协议》,解除各方之前于2007年11月25日签署的《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书》。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协议书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立即终止,上述四人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控制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请见2015 年9 月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2、公司股东向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自然人股东顾正、李芳英、袁建新、王祥伟等七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为29,377,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73%)协议转让给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祥投资”),该笔股权过户完成后,顾正、袁建新、王祥伟再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5.004%股份质押给业祥投资,同时将该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上述股权转让及委托表决权手续完成后,业祥投资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将达到28.078%,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手续尚未完成。相关事项请见2015 年9 月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3、业祥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业祥投资在2015年9月14-1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8,200,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相关事项请见2015 年9 月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正

 201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到会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周佰修因事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靳庆鲁出席),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赣洪先生、财务总监方慧珍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1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刊载于2015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股东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拟补选孙晔先生、方晓耀先生、黄家骝先生、邹建华先生、顾承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拟补选金炳荣先生、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已刊载于2015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1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孙晔先生

 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远大医疗集团副总裁;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上海市华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任安徽华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长,华信天然气(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星诺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安联合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信石油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华信燃料有限公司董事、华信(青岛)储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信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信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信石化交易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华信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亿利资源集团执行董事、集团副总裁、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裁。

 孙晔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总裁,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方晓耀先生

 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任职上海快时得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任职正威集团上海亚炬资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9月任上海耀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持有上海耀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

 方晓耀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黄家骝先生

 男,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1991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金山支行朱泾营业所主任、党支部书记,金山支行国际业务部常务副总经理;1995年9月至1999年10月任天安保险公司上海永嘉路办事处经理;1999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2005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助理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上海东虹桥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家骝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邹建华先生

 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MBA在读,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会计师、审计师。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远大医疗集团审计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华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内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火柴快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邹建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顾承宇先生

 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师,现任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党代会代表。2000年7月至2014年8月期间历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企业改革处处长;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一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上海明精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致达科技集团董事、副总裁(期间兼任上海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副总裁。2014年9月至今任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顾承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金炳荣先生

 男,194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真如支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嘉定县支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8月至2015年3月上海达安金融票据传递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曾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SHA:600654)独立董事。现任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国利货币经纪公司独立董事,上置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07)非执行董事,大中华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金炳荣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孙大建先生

 男,1954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等学校教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二部经理,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大建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0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赣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顾冰先生、财务总监方慧珍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整体发展工作需要,由股东提名,监事会审议拟补选谢圣辉先生、蒋益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调整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 谢圣辉先生

 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0年3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审计部总监。

 谢圣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蒋益琴女士

 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MBA在读,中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上海多宝鞋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上海华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蒋益琴女士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勤勉、尽责及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一、拟聘用审计机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事务所)是一家颇具规模、历史最长、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目前上会有从业人员650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国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几经行业变革,上会一直位于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极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履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得到了业内和市场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二、聘用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14:30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0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技术中心楼109室报告厅。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4)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 5 名非独立董事:

 (1) 关于选举孙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 关于选举方晓耀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3) 关于选举黄家骝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4) 关于选举邹建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5) 关于选举顾承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 2 名独立董事:

 (1) 关于选举金炳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2) 关于选举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3、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 2 名监事:

 (1) 关于选举谢圣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 关于选举蒋益琴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4、 《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内容已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邮政编码:201114

 会务联系人:景倩吟

 联系电话:021-64293895

 联系传真:021-54336696

 传真电话:021-5433669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 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 对议案3的投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划 √ ;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2、3 项事项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乘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平均或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表决权数的,其对该项方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4、 为真实体现选举人意愿,本次投票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三部分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即: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本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监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监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本次股东大会的监事候选人。

 5、 股东所投表决权票不得小于1股,应为等于或大于1的整数,不得出现小数,否则,股东对该项方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附件 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 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2278 证券简称:神开投票

 在投票当日,“神开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 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 由于本次投票涉及累计投票制,故不对会议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

 (2) 议案1-3累计投票中,股东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3) 表决具体如下表:

 ■

 (4) 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5;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

 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关于累计投票的投票举例

 如股东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5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5) 议案4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4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同意:1股;反对:2股;弃权:3股。

 5、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0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补选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及补选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提名人选孙晔先生、方晓耀先生、黄家骝先生、邹建华先生、顾承宇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选金炳荣先生、孙大建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本次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补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孙晔先生、方晓耀先生、黄家骝先生、邹建华先生、顾承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炳荣先生、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时认为此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 管彤贤 周佰修 靳庆鲁

 2015 年10 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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