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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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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B) 公告编号:2015-47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礼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协调沟通,标的资产涉及境外企业核查工作量较大,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申请延期复牌,并承诺自停牌之日起累积不超过6个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董事安礼如、佘志莉、ShiriAilon、郭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B) 公告编号:2015-48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2:4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 月8日15:00 至2015年11月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 公司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5日-6日期间 上午8:00—下午4: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2015年11月6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53”。

 2.投票简称:“隆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隆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隆达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生效并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忠禧 梁吉勤

 联系电话:(0716) 8208232;传真: (0716) 8321099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邮政编码:43400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5-49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5日开始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4日、2015年10月8日和2015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因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0)、《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4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6)。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及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以色列的下属企业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该公司从事农作物保护业务,与本公司业务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交易对手方为中国农化新加坡公司和持有标的资产的其他第三方股东。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同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11月17日前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价格和条款仍需要与标的资产外方股东进行协商,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沟通,且标的资产涉及境外企业核查工作量较大。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2015年10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票将在原停牌期届满后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自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且未获得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公告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同时将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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