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9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2015-073、2015-074)。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需对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5年10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于2015年11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公司承诺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如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公司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