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23日起,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以下简称“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享受相关费率优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已开通“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本公告之后开通“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的基金,自开通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起,亦享受如下费率优惠,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在各基金原费率基础上享受如下费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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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时,首次申购(含定投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若基金的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后低于0.6%,按0.6%收取;若基金原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收取。
2、各基金的原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费率。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的费率优惠情况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相关基金的材料。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旗下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10月20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银江股份”(股票代码300020)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0月2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