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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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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乐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漫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10,762,036.38元,增长145.30%,主要是公司于年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151,921.77元,增长35.22%,主要是本期收到客户银行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0,430,419.47元,增长177.29%,主要是各子公司预付材料等相关款项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1,868,758.99元,增长1028.6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并入江苏峰谷源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16,032,459.91元,减少66.72%,主要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0,000,093.63元,增长100%,主要是公司投资参股中兴派能及印度星光电力公司所致。

 7、工程物资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574,651,36元,增长277.09%,主要是子公司遂宁宏成购入建设及改造用物料所致。

 8、无形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7,862,063.51元,增长36.4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并入江苏峰谷源的无形资产所致。

 9、开发支出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6,049,229.72元,增长149.3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加快进入锂电池、新能源车辆及光伏储能等行业的步伐,新开发了相关技术成果所致。

 10、商誉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7,386,735.59元,增长123.7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溢价收购江苏峰谷源及润峰电力(郧西)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519,355.97元,增长83.2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并入江苏峰谷源的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3,801,984.12元,增长52.75%,主要是部分子公司亏损,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3、其他非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66,585,526.29元,增长207.15%,主要是因子公司柳州动力宝技改、福建动力宝、遂宁宏成后续所预付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款项增加所致。

 14、短期借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02,861,000.00元,增长36.80%,主要是本期从银行融入资金增加所致。

 15、应付票据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585,130.96元,增长51.77%,主要是本期采购的票据结算余额增加所致。

 16、应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34,173,602.92元,增长109.4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7、应交税费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3,957,435.27元,减少114.48%,主要是公司抵扣原留抵的增值税进项,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8、其他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79,072,442.53元,减少88.74%,主要是公司归还了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资助所致。

 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6,002,000.00元,减少34.30%,主要是公司归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20、营业税金及附加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657,663.54元,减少42.79%,主要是公司抵扣原留抵的增值税进项,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21、销售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9,743,282.22元,增长54.64%,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宣传费增加以及新合并子公司江苏峰谷源的销售费用并入所致。

 22、管理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6,289,513.31元,增长15.24%,主要是由于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业务领域扩大,相关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23、财务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2,804,320.53元,减少38.07%,主要是由于公司外币应收账款因汇率变动所获汇兑收益增加冲减财务费用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810,728.10元,减少904.8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呈下降趋势,而上年同期应收账款为上升趋势所致。

 25、营业外支出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254,272.13元,减少38.0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对外捐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6、所得税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1,083,903.30元,减少110.33%,主要是由于本期控股子公司合并前亏损额较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了确认。该计划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现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0.5】亿元,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计划认购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份额上限合计为【1】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猛狮科技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3)2015年7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基于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并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520,000股。

 (4)201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等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名称需要与公司未来的经营范围和商业模式相适应,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原“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及产业战略布局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以设立事业部形式梳理公司的发展路线,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资源整合。上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已提交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2015年3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4日开市起复牌。2015年9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公司拟以66,000.00万元的价格向屠方魁等17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力特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宜华集团、陈乐伍、陈乐强等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66,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880号)。

 (6)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进一步增强福建猛狮新能源的资金实力和产能规模,为其业务拓展提供进一步支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9,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福建猛狮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同时调整福建猛狮新能源经营范围。

 2、审议通过《关于扩大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投资规模暨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金都工业园区北区投资建设电动车用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亿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要素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研究,拟增加投资额约249,933万元,扩大投资建设规模。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99,933万元。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由于2015年公司新增多家子公司,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无法满足公司及2015年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并增加对2015年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从原来的50,000万元调整为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2%(按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26,229,491.92元计)。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乐伍

 201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乐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吴智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推荐提名陈乐强先生(陈乐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陈乐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陈乐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陈乐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之子、陈乐伍之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关联董事陈乐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陈乐强先生简历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吴智麟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现选举所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

 选举赖其聪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赖其聪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赖其聪先生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51)。

 (四)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福建动力宝、遂宁宏成、福建猛狮新能源、润峰电力(郧西)、江苏峰谷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以及贸易供应链业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68,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担保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议案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列明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陈乐强先生个人简历

 陈乐强,男,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 1998 年任柳州市猛狮动力机械厂厂长,1998 年至今任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至 2012 年7月任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2年至今任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3 年至今任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乐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乐强先生父亲陈再喜先生与母亲陈银卿女士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60.86%和39.14%的股权,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41%的股权。陈乐强先生兄长陈乐伍先生持有本公司10.15%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及陈乐伍合计持有公司43.5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乐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赖其聪先生个人简历

 赖其聪,男,出生于1980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200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取得学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在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工作;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工作。2009年7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财务副总裁,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赖其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2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0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确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董事提名案,提名陈乐强先生(陈乐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提名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2,734,400股,持股比例为33.41%,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乐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经历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陈乐强先生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历符合《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同意推荐股东提名的陈乐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东的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陈乐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陈乐强先生个人简历

 陈乐强,男,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 1998 年任柳州市猛狮动力机械厂厂长,1998 年至今任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至 2012 年7月任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2年至今任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3 年至今任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乐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乐强先生父亲陈再喜先生与母亲陈银卿女士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60.86%和39.14%的股权,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41%的股权。陈乐强先生兄长陈乐伍先生持有本公司10.15%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及陈乐伍合计持有公司43.5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乐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5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3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3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扩大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投资规模暨增加投资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选举陈乐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担保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其中,第(一)(二)(四)(六)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第(三)(四)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第(五)(六)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权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证券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亚波

 联系电话:0754-86989573

 传真:0754-86989554

 邮编:5158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684;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6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对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猛狮新能源”)的700万元债权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汕头猛狮新能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汕头猛狮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3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8月15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

 近日,公司收到汕头猛狮新能源的通知,汕头猛狮新能源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5150734545804《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如下:

 一、营业执照

 ■

 除上述信息外,营业执照其他信息未发生变更。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7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新能源”)进行增资,同时调整福建猛狮新能源的经营范围。本次增资完成后,福建猛狮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0月8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1)。

 2015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福建猛狮新能源的通知,福建猛狮新能源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福建省诏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6240732099641《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如下:

 一、营业执照

 ■

 除上述信息外,营业执照其他信息未发生变更。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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