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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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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翔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秀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7.69%,主要是由于公司风电叶片行业市场较好,产品需求旺盛,销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82.17%,主要是由于公司风电叶片产品销量增长,收入扩大,贡献毛利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6.65%,主要是由于公司风电叶片产业销售回款较好,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10月20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召集,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72)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材叶片河北邯郸风电叶片产业基地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中材叶片京津冀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邯郸叶片)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李新华回避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成都有限提供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成都有限)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材叶片为酒泉叶片提供58,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酒泉叶片)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6、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六十五万元,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8、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7)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5年10月2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伯庐先生主持,应收表决票5张,实收表决票5张,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72)全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邯郸叶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北京地区城市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疏解非首都核心职能产业节奏加快。根据城市定位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北京市将积极引导一般制造业逐步转移发展。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稳固和扩大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叶片产业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优势,快速实现叶片产业北京基地产能转移成为必然。

 因此,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拟在河北邯郸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材科技(邯郸)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邯郸公司”),投资9,843万元建设“中材叶片河北邯郸风电叶片产业基地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中材叶片京津冀一体化项目)”,转移中材叶片北京产业基地现有8条生产线合计400套/年的生产能力。本投资项目系产能转移优化项目,中材叶片总产能不发生变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材叶片河北邯郸风电叶片产业基地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中材叶片京津冀一体化项目)”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主体

 中材叶片拟设立邯郸公司承担“中材叶片河北邯郸风电叶片产业基地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中材叶片京津冀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

 拟设公司名称:中材科技(邯郸)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暂定名)

 设立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

 设立时间:2015年10月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组装兆瓦级风机用叶片,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风力发电设备的研究与开发;兆瓦级风机用叶片维修;风力发电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邯郸公司拟由中材叶片出资3,000万元全资设立。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中材叶片河北邯郸风电叶片产业基地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中材叶片京津冀一体化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套大型风电叶片基础配套条件,项目将承接中材叶片北京基地现有的8套模具(涵盖1.5-3MW不同型号叶片)。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进度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9,843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7个月,2015年10月启动建设,2016年4月试生产。

 (三)根据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55,005.48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735.83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2.52%,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我国政府将风力发电作为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的重要替代能源技术,给予了有力的扶持,推动了相关技术创新、市场培育和产业化发展。

 《国家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发展并重。加快大型风电基地配套电网建设,有序推进“三北”地区成片风能资源的开发。加快推动东部沿海和内陆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消纳条件好的地区风电的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动中东部及南方省(区、市)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接入配电网的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探讨与其它分布式能源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发展并举的格局”。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仲颖认为,在当前治理雾霾和减排温室气体的严峻形势下,中国能源转型需进一步提速,风能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需要重新评估并大幅提高,风电场开发速度仍需加快,在并网条件较好的低风速地区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具有积极意义。

 2、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引导

 北京城市定位进一步明确,仅承担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四大功能,北京市政府提出将非首都核心职能的产业发展尽可能地压缩和疏解到周边地区,并制定相应疏解路径及时间表。

 同时,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及各项配套政策的预期出台,为产能转移提供了必要条件。自2014年提出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后,2015年4月出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功能定位,提出了交通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公共服务一体化等各项具体举措,京津冀发展在交通、物流、税收等方面还将陆续出台各项政策,为产能转移提供了有利条件。

 3、源于市场驱动及需求

 截至2014年底,北京基地主要覆盖市场的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宁夏、山东、安徽、内蒙古、河北、陕西、河南)已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核未安装容量约4,050万千瓦,按照中材叶片在市场上平均20%的市场占有率、折合成2MW计算,约4,050套,市场需求十分旺盛。

 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随着适应低风速的长叶片不断推出,华北地区内风能的可利用区域和容量都有了极大的提升。相对而言,华北地区除了河北北部和内蒙古局部地区风电接纳能力差,其余区域基本上都能顺利并网,弃风的情况较少。中材叶片研制开发的1.5-3MW低风速叶片产品已打开市场,并逐步批量化向客户供应,赢得客户认可。根据市场预测,华北地区市场需求旺盛。

 北京基地目前辐射北方大部分市场区域,涵盖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湖北、河南以及内蒙古、宁夏部分地区,在中材叶片的产业布局、市场供应及未来发展都起到不可或缺的战略地位。通过市场调研对现北京基地主要市场供应区域的分析,确定了产能转移范围在石家庄以南、邯郸以北的地区为佳。在以邯郸为中心的750km范围内,能全面覆盖山西、北京、天津、河南、山东、河北、安徽、陕西大部、湖北大部、江苏大部、宁夏大部。快速建立起邯郸基地有助于公司继续满足客户在华北地区风电叶片市场需求、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优势,具有战略意义。

 4、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主要结论

 该项目可研报告内容完整;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目标市场定位准确;投资规模基本合理;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先进、成熟,项目整体建设方案可行;项目经济分析详实,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在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职业卫生、节能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措施合理;开发组织和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产能转移方案细节,充分发挥现有设备能力,降低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策划和提升项目管控水平和制造体系的复制能力,确保产品质量。

 五、项目投资实施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产能转移项目,为抢占市场先机,项目需2016年4月份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运营,由于项目周期跨越年度,冬季施工受天气、气温低等因素影响较大,同时,受春节假期影响,建设周期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中材叶片将精心组织项目管理团队,选择具有实力强、信誉高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制定冬季施工方案,并严格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建设竣工和投产。

 风电叶片产业是公司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之一,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北京基地现有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对稳固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优势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上述事项将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本次金融服务交易对方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华回避表决。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4622(4-1)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71783642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出资3.5亿元,占比70%;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出资1.5亿元,占比30%。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

 经营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步发展。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691.53万元,利润总额3,130.42万元,净利润2,347.81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98,702.66万元,净资产56,59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短期借款余额35,000万元,存款余额10,027.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二)存款服务交易额

 2016至2018年,各年度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70,000万元和85,000万元。

 (三)综合授信服务交易额

 2016至2018年,各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75,000万元和9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服务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子公司存款。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二)综合授信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三)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董事会关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5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成都有限)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有限”)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津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新材18路

 法定代表人:张宏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复合气瓶、无缝金属内衬、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工程设计与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以上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成都有限资产总额34,543.46万元,负债总额25,575.5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3,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1,114.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967.96万元;201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2,568.26万元,净利润-1,325.98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成都有限资产总额37,081.87万元,负债总额30,893.5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1,699.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188.34万元;2015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4,373.74万元,净利润-2,779.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权关系如下图: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署。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确定的债项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成都有限拟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现有业务进行调整,资金需求和结算量增加。为了保证资金安全、节约财务费用,考虑宏观市场和当地融资环境影响,成都有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新津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日常结算业务及置换现有高息借款,授信期限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为成都有限提供担保,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6,630.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9,630.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6,512.2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46%,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6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酒泉叶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叶片”)提供不超过58,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西园)

 法定代表人: 赵俊山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注册资本:一亿元整

 经营范围:风电发电机组用叶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与自营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酒泉叶片资产总额66,917.93万元,负债总额26,579.63万元(无银行借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0,338.30万元,资产负债率39.72%;201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7,302.38万元,净利润1,427.93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酒泉叶片资产总额88,584.57万元,负债总额41,405.35万元(无银行借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7,179.22万元,资产负债率46.74%;2015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74,897.13万元,净利润6,840.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权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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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署。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结算量大幅增加,为了保证资金及结算安全,发挥自身融资平台作用,补充授信需求,酒泉叶片拟向建设银行和兴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建设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兴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年。中材叶片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中材叶片为酒泉叶片提供担保,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6,630.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9,630.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6,512.2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46%,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7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15:00至2015年11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写字楼12Fa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29亿元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关于2014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3、《关于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4、《关于为成都有限提供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酒泉叶片提供58,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6、《关于聘请201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第2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第3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第4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成都有限)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第5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酒泉叶片)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第6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第7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项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0;投票简称:中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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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15:00至2015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志斌、贺扬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传 真:010-884377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写字楼12Fa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7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2日召开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29亿元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关于2014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关于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关于为成都有限提供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关于为酒泉叶片提供58,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关于聘请201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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