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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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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一、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详细资料。

 二、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三、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六、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七、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具有证券业务评级资格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但由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大公国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将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前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方面出现差异,大公国际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当公司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大公国际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88.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74%,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本次债券变现。

 五、发行人需要从国外进口大量原棉、棉纱、印染布和毛条作为生产原料,另外棉纺板块、贸易板块部分产品,以及服装板块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外销。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民币与其他可兑换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汇率政策的改革对发行人汇兑收益的影响加大,将使发行人在外汇结算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盈利水平。

 六、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但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由于债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七、发行人2012-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负债总额分别为735,478.24万元、1,111,178.56万元、1,549,313.50万元和1,535,343.64万元。2012-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流动负债分别为538,080.93万元、789,849.34万元、1,019,570.16万元和1,019,709.7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16%、71.08%、65.81%及66.42%。2012-2014年及2015年6月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分别为276,037.53万元、488,584.13万元、611,011.91万元和651,916.8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30%、61.86%、59.93%和63.93%。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和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的比重都偏高,债务结构不尽合理、流动负债比例较大。

 八、2012年-2014年及201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高,分别为23,717.77万元、31,633.72万元、36,852.73万元和2,483.60万元。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大,但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由补贴收入和销售各种废料收入、保险公司赔款等构成,不具有可持续性,补贴收入主要来源于对政府奖励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能技改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及技术等,变动比较大。会导致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有大幅下滑的可能,从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情况,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九、我国纺织企业对外依存度高、对内竞争激烈的现状,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变,而人民币升值、成本上涨等因素依然会对行业产生负面影响。在成本和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全行业毛利率上升仍面临较大压力。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纺织服装行业,是国内纺织服装相关领域产业门类最为齐全、技术优势十分突出的大型综合性跨国纺织企业。发行人2015年被评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排名第1位,中国跨国企业100强第59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142位,行业地位显著、竞争优势明显。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拥有25个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拥有毛纺及棉纺两大产业链,实现了从原料-纺织-服装的全产业格局,产品涵盖毛精纺、制衣、棉纱、坯布、印染布、牛仔布、家纺等产业,具备年产棉花种植6.5万吨、棉纱10万吨、印染布1.8亿米、牛仔布0.18亿米、高性能氨纶6,000吨、家纺产品1,000万件、高档毛精纺西装100万套的产能。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5年9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88号”文核准,本公司将在境内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本次债券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

 本次公司债券的名称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附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发行额度。

 (四)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次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五)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5年10月23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0月2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债券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2018年10月23日一起支付。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20年10月23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交易日,到期本金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次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公开询价或招标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若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调整后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存续期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扔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准则完成回收支付工作。

 (十一)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

 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十三)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四)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0月23日。

 (十五)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六)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0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到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七)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0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八)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2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

 (十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已取得证券业务评级资格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二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采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参见发行公告。

 (二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五)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承销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2,200.00万元。

 (二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1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1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十七)拟上市地点

 本次债券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二十八)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安排。

 (二十九)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宁高新区如意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邱亚夫

 联系人:薛彬彬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72号如意大厦

 电话:0537-2933069

 传真:0537-2935395

 邮政编码:272000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项目主办人:杨东辉、潘林峰、包超

 项目组成员:杨东辉、潘林峰、包超、马骥、石睿柯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联系电话:010-63210781

 传真:010-63210784

 邮政编码:100033

 2、副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杜亚卿、瞿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电话:010-66299509、010-66299517

 传真:010-66299589

 3、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梦漪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5718460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4、分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高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312室

 联系电话:010-68086722

 传真:010-68588615

 邮政编码:100045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负责人:张利国

 联系人:王冠、张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政编码:100033

 (四)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18栋1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晖

 联系人:孔祥勇、张涛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18栋1201室

 电话:0537-2397156

 传真:0537-2397156

 邮政编码:272049

 (五)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赵一统、耿泽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2901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0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杨东辉、潘林峰、包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联系电话:010-63210781

 传真:010-63210784

 邮政编码:100033

 (七)资金监管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办公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琵琶山北路9-1号

 负责人:李传月

 联系人:孔萌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琵琶山北路9-1号

 电话:0537-2716055

 传真:0537-2716085

 邮政编码:272000

 (八)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王迪彬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十)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银行账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55914343810600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等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

 (一)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2015年度公司债券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报告由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大公国际”)出具,报告编号为大公报D【2015】247号,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评级结论

 纺织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产业,但2012年以来受外部经济不利冲击以及生产成本上升的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大幅下降,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所在地山东省是我国主要的纺织产业聚集地之一。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如意纺”纺织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产品门类齐全;已经形成纺织生产、服装加工较完整的产业链。公司产权清晰、法人治理制度比较规范,战略规范比较科学,管理制度比较规范,股东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较先进的管理理念对公司管理规范及国际化视野具有一定的带动作用。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逐年提升,资产结构较稳定,资产负债率整体不高,营业收入逐年提升,但是营业利润逐年下滑,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逐年提升。同时,仍需关注纺织行业需求下降以及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预计未来1~2年,公司业务规模将平稳发展。因此,大公国际对如意集团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公司债主体和债项评级报告摘要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或“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加工、服装制造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产品门类齐全,具有较完整的产业链及服装品牌运营经验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采购成本不稳定,营业外收入对盈利影响不确定,有息债务逐年增长,担保比率较高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低。

 1、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如意纺纺纱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品牌知名度较高;

 (2)公司为综合性纺织企业,产品包括棉纱、印染布、家纺、服装等产品,门类比较齐全;

 (3)公司产业链较为完整,从纺织加工到服装制造,各业务板块之间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

 (4)公司拥有日本众多服装品牌运营经验,有利于培育自产服装品牌;

 (5)公司进一步扩大纺织规模,产能将逐步释放。

 2、主要风险/挑战:

 (1)公司棉花以国外采购为主,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运营和成本控制带来一定压力;

 (2)公司未来营业外收入不确定,对公司盈利有一定影响;

 (3)公司有息债务逐年增长,以短期有息债务为主,有息债务的持续增加增大了公司的债务偿付压力;

 (4)公司担保比率较高,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

 (5)公司服装品牌业务处于发展初期,盈利能力偏弱。

 (四)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将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2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跟踪评级报告应同时在评级机构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二、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合并口径在各家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1,677,145.00】万元(包括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实际已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328,386.24】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48,758.76】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客户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债、其他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有发行过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与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占比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偿还的债券。本次公司债券按最高限20亿元成功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为20亿元,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为90.89亿元,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为22.00%,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主要财务指标

 表2-2: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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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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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本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原名为济宁如意创业有限公司,是由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邱亚夫等20名自然人共同出资于2001年12月28日在山东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2002年通过引进新的投资者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并更名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先后通过股权并购等方式实现了对成立于1972年的国有企业如意毛纺集团的改制。

 2004年5月18日,公司投资方变更为深圳市光海有限公司、澳大利亚麦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邱亚夫等20名自然人,公司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9年11月28日由发行人董事长控制的济宁如意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光海服装有限公司将持有的44.64%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邱亚夫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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