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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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七次分红,2015年度第四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9月30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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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10月27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10月28日。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10月27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10月26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十五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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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十五次分红,2015年度第四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8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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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10月27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10月26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