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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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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青岛金王(股票代码002094)自2015年8月26日起停牌;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铁二局(股票代码600528)自2015年9月14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10月20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南方基金关于理财金H增加广发证券、长城证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证券")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21日起增加广发证券、长城证券为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H类(二级市场交易简称:理财金H,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1810,申购赎回代码:511811,申购赎回简称:理财申赎)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广发证券网站: http://www.gf.com.cn

 长城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长城证券网站: www.cgws.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注:《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10月22日之前(含2015年10月22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份额类别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10月22日之前(含2015年10月22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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