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因工作人员疏忽,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中的“本期发生额”填列错误。现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更正事项一: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中“本期发生额”全列数据进行更正。
更正前: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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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
■
更正事项二: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之“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两列进行更正,表中其他内容不变。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上述内容做相同更正。
更正前: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更正后: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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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不影响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更正后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