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85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