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2015年10月19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与成都中医药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双方拟在成都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及质子治疗中心达成初步意向。《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拓展肿瘤诊疗、康复领域业务,并提升公司肿瘤诊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
法定代表人:梁繁荣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兼有理、工、管、文、农、教等多学科相关专业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四川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双方拟共同在成都新建大型肿瘤专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院为独立法人、营利性医院,恒康医疗为控股股东。
2、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治疗中心
双方拟新建成都中医药大学肿瘤医院质子治疗中心,为肿瘤医院分院,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质子加速器及高端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同时内设康养中心,充分发挥中医康复优势,开展肿瘤病人质子治疗后康复,共同将医院打造成国内一流的肿瘤专科医院。
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宜在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中进行约定。
3、其他约定
成都中医药大学对共建医院的科室发展和学科建设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恒康医疗对共建医院的全面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支持,并建立员工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聚焦肿瘤诊疗的核心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肿瘤诊疗、康复领域业务,布局质子治疗中心,发挥肿瘤放疗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提升公司肿瘤诊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五、其他说明
《框架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议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