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8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金额为16亿元。
2015年10月19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次债券询价利率区间为4.00%-6.50%,根据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5.9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5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