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与对手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证券已于2015年7月20日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为贯彻实施公司战略,整合发动机上下游产业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收购国内一家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企业——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个人股东胡宜东先生持有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合计50.995%)。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及时申请了停牌。停牌期间,为有序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项目组,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和论证,期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够顺利实施。
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重组进展情况及继续停牌公告,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由于在谈判过程中,双方未能就交易对价及具体支付细节等方面达成一致,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经济形式、收购成本及收购风险等因素,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慎重考虑,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实施该重组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未影响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
五、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证券复牌安排
由于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待公司披露回函后复牌。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