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1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兴包装卫辉年产4000万平方米环保预印包装箱项目暨投资协议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河南省卫辉市唐庄工业园内建设卫辉年产4000万平方米环保预印包装箱项目及公司与卫辉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31日签署《投资协议书》生效。同时,同意将郑州合兴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合兴”)生产部分迁至卫辉,并以郑州合兴后续新设立的子公司实施本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3-068号、2013-069号、2013-073号公告)。
2015年10月15日,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公司全资孙公司新乡合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合兴”)竞得编号为卫交土(2015)07号(卫国土告字[2015]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870万元。
新乡合兴于2015年10月15日同卫辉市国土资源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并即将与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备查文件:新乡合兴与卫辉市国土资源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于2015年10月15日签署的《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