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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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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5-05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增持人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以自筹资金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不低于150万股的公司股份。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实施了股份增持计划,现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

 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9日复牌,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1,501,9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完成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承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50万股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目的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人实施了本次增资计划。

 三、其他事项

 1、增持人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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