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的表示方法有更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于2015年11月2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至2015年11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15:00至2015年11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7日。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9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邹贤涌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选举朱丹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选举冯宝珍女士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七)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至(六)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15年8月28日和201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一)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三)、(四)、(五)需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
议案(三)、(四)、(五)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0。
2.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水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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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3、议案4、议案5,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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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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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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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