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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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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5-07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5年10月1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中实混凝土及其子公司向文科租赁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实混凝土)以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实上庄)的固定资产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科租赁)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拟同意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上述融资事宜,并为其提供全额租金的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北京康正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康国评咨字【2015】000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中实混凝土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辆)(简称:标的资产),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576.31万元。中实混凝土在评估基准日后将部分标的资产转让与中实上庄,故此双方联合进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对外担保公告之一》,公告编号:2015-077号。

 二、关于为华素制药向文科租赁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素制药)以固定资产向文科租赁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拟同意华素制药上述融资事宜,并为其提供全额租金的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北京康正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康国评咨字【2015】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华素制药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简称:标的资产),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007.41万元。

 华素制药针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对外担保公告之二》,公告编号:2015-078号。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5-07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之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实混凝土)以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实上庄)的固定资产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科租赁)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拟同意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上述融资事宜,并为其提供全额租金的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北京康正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康国评咨字【2015】000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中实混凝土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辆)(简称:标的资产),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576.31万元。中实混凝土在评估基准日后将部分标的资产转让与中实上庄,故此双方联合进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8日

 注册号:110000001313676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巨山村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添加剂;设备租赁(汽车除外);维修混凝土机械;普通货物运输。

 中实混凝土是一家设备机械自动化、高智能化、管理密集型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公司拥有一流的现代化生产设备。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奥运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地铁工程、工民建工程,先后为地铁四号线、十号线、清华科技园、梅兰芳大剧院、西六环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以及一些技术含量较高、难度较大的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如:钢纤维、抗冻融、自密实等产品。2009年被北京混凝土协会评为北京市混凝土行业20强单位。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以下为中实混凝土2015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01,357,397.97元

 负债总额:291,478,635.09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元

 流动负债总额:291,478,635.09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196,961,623.07元

 营业收入:160,664,965.59元

 利润总额: 1,798,072.08元

 净 利 润: 1,169,518.45元

 资产负债率:58.14%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混凝土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以下为中实混凝土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425,534,593.76元

 负债总额:228,065,914.00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元

 流动负债总额:228,065,914.00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195,792,104.62元

 营业收入:357,267,659.04元

 利润总额: 29,373,207.72元

 净 利 润: 22,328,017.43元

 资产负债率:53.6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中实混凝土2014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二)被担保人之控股子公司名称: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8日

 注册号:110108014098851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罗家坟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667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商品混凝土;销售混凝土、建筑材料、钢材、橡胶制品、陶瓷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专业承包。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中实上庄2015年截至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实上庄于2015年1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实混凝土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实上庄与文科租赁洽谈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拟同意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前息(如有)、租金、手续费/服务费、保证金、留购价款、逾期利息等全部款项;债权人为实现主合同债权及相关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债务。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此项融资用途为中实混凝土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实上庄流动资金周转,还款来源为混凝土销售收入。

 2、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中实混凝土近三年持续实现盈利,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94.8%股权,中实混凝土持有中实上庄84.8%股权。小股东北京中海盛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实上庄10%股权,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各5.2%股权。鉴于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而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亦未将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9,150.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02%。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2,761.13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14,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389.82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0万元。

 截止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2,495.00万元。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495.0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止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2,495.0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2,495.00万元,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1、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3、中实混凝土2014年度审计报告;

 4、中实混凝土及中实上庄出具的《反担保书》;

 5、北京康正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康国评咨字【2015】0008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5-07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之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素制药)以固定资产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科租赁)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拟同意华素制药上述融资事宜,并为其提供全额租金的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北京康正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康国评咨字【2015】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华素制药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简称:标的资产),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007.41万元。

 华素制药针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8日

 注册号:110000001423110

 住 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560.05万元

 经营范围: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制造;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

 华素制药目前拥有19种新药,包括国家一类新药2种,二类新药5种,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范围覆盖涉及咽喉类用药、抗高血压类药、皮肤病药、抗眩晕药、抗肿瘤药、神经精神类及镇痛药等。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以下为华素制药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119,572,389.23 元

 负债总额:488,314,788.12 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86,000,000.00 元

 流动负债总额:341,064,788.12 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614,305,560.07 元

 营业收入:390,669,010.48 元

 利润总额: 61,817,778.58 元

 净 利 润: 49,775,517.55 元

 资产负债率:43.62%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华素制药2014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以下为华素制药2015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933,710,097.44元

 负债总额:296,882,874.00 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89,632,874.00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621,239,479.26元

 营业收入:163,724,814.37元

 利润总额: 10,411,015.08元

 净 利 润: 6,933,919.19元

 资产负债率:31.8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华素制药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素制药与文科租赁洽谈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拟同意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前息(如有)、租金、手续费/服务费、保证金、留购价款、逾期利息等全部款项;债权人为实现主合同债权及相关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债务。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此项融资用途为华素制药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华素制药药品销售收入;

 2、华素制药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有限99%股权;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4.8%股权)持有四环有限1%股权;四环有限持有华素制药94.214%股权。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过低,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担保且未把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华素制药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9,150.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02%。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2761.13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14,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389.82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0万元。

 截止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2,495.00万元。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495.0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止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2,495.0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2,495.00万元,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1、华素制药《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华素制药2014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3、北京康正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康国评咨字【2015】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

 4、华素制药《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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