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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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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5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如意集团,股票代码:000626)自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16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10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将在2015年11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拟发行股份收购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东权益,并配套募集资金。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选聘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力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事项尚未完成,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就相关内容进一步商讨并确定最终方案细节。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本次重组工作涉及的核查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鉴于前述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2015年11月23日。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2015年11月2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但未获得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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