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明泰”)通知,郑州明泰对其董事、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变更事项如下:
1、郑州明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马星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其职务,不再担任郑州明泰任何职务。
2、经公司董事长马廷义先生提名,委派增补宋喜波先生为郑州明泰董事,委派李会晓女士为郑州明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3、经郑州明泰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董事柴明科先生为郑州明泰董事长及总经理,并担任郑州明泰法定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4、根据郑州明泰业务发展需要,郑州明泰董事会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郑州明泰新《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76534413W
名称: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6号
法定代表人:柴明科
注册资本:柒仟万人民币元整
经营范围:铝箔、合金板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印刷用PS版的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明泰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变更前:
“铝箔、合金板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印刷用PS版的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铝箔、合金板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印刷用PS版的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
柴明科: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明泰铝业铝箔分厂精整车间主任,明泰铝业铝箔分厂厂长,现任郑州明泰董事。
宋喜波: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至2010年任郑州明泰计划处主任,2010年至今任郑州明泰技术厂长、生产部副部长。
李会晓: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