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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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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公司正筹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控股收购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6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2015-042、2015-044)。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10月16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10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事项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均已进场,对标的公司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与交易方已进行多次沟通、谈判,双方正在就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的部分细节内容进行磋商。

 二、延期复牌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涉及内容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部分细节问题需各方沟通达成一致。

 鉴于此,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议案的条件,不能按照原计划于2015年10月16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期限,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因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三、后续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对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进程,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16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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