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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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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12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暨再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的通知:

 一、张海林先生股份质押情况

 1、2015年10月13日,张海林先生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11,5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32%,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1日、2015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5-037、2015-040号公告)全部解除质押。

 2、2015年10月15日,张海林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2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及2,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作为标的证券,与广发证券进行交易期限为12个月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

 二、张艺林先生股份质押情况

 1、2015年10月13日,张艺林先生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广发证券的3,7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1日、2015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5-038、2015-040号公告)全部解除质押。

 2、2015年10月15日,张艺林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4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及1,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作为标的证券,与广发证券进行交易期限为12个月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

 上述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相关手续已分别于2015年10月13日及2015年10月15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林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7,8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46,640,000股的81.22%,占公司总股本267,779,472股的14.15%。张艺林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9,7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1,580,000股的91.47%,占公司总股本267,779,472股的7.37%。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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