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信股份(002123)股票于2015年10月13日、10月14日及10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因与交易对手方未能就资产定价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10月13日)起6个月内(即2016年4月13日前)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除上述第1点所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左强和实际控制人左强、厉伟与崔京涛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15年10月10日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修正公告》中预计2015年1-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万元至13,000万元。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