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原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2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2号文核准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9月4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3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邮政编码:518040

 成立日期:2006年6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071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4%;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4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年7月至1988年10月任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1988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00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16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Michael Stapleton)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Monash大学经济学学士。1996年至1998年担任JP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机构客户经理,1998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澳大利亚机构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2002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历任机构销售总监、机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年6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亚洲及日本区域董事总经理。

 于建伟先生,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7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2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慧玲(Ng Hui Lin)女士,董事,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DBS资产管理公司(DBS Asset Management)营销主管,SG资产管理公司(SG Asset Management )商业开发经理,亨德森全球投资(Henderson Global Investors)业务拓展经理,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渠道销售总监,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执行总监、副总裁。2010年4月起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东南亚区的董事总经理。

 孙志新先生,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总行教育部副主任,总行监察室主任,广东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个人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总行党校(高级研修院)常务副校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工会常务副主席,总行监事会监事。孙志新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W.I.Carr(远东)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纽约摩根担保信托公司Intl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5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资总监。2012年6月19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颂兴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刘治海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干部,首都经贸大学经济系讲师,自1993年2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目前任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2015年5月8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治海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监事:

 潘广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年起历任山一证券分析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助理经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产品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国卫市场部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荷兰银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助理,2007年5月起任首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2007年8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

 郑妍女士,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监察稽核总监助理。2007年5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2015年1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7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2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晖女士,督察长,加拿大Concordia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1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9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其间两次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作,参与老基金重组、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2000-2001年曾参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FIST项目),赴伦敦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2005年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券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5年3月21日起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基金经理

 ■

 (2)曾任基金经理:

 ■

 3、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设主席1名,委员3名。名单如下:

 主席:于建伟,总经理

 委员:

 曾国富,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杜蜀鹏,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于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2,07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4,745.23亿元,增长10.30%;客户存款总额128,986.75亿元,增长5.53%。营业收入5,704.70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9.02%;成本收入比为28.85%。利润总额2,990.86亿元,较上年增长6.89%;净利润2,282.47亿元,增长6.10%。资本充足率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备覆盖率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算量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亿元,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融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1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40

 2、代销机构

 ■

 ■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高鹤

 四、基金的名称

 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性、开放式

 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中国经济增长和消费升级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消费行业的股票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4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把握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消费行业的投资机会,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基金的资产组合。一方面,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分析,在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优化大类资产配置、甄选受益行业;另一方面,通过“自下而上”的深入分析精选公司素质高、核心竞争力突出、估值合理的公司,依靠这些公司的出色能力来抵御行业的不确定性和各种压力,力争获得超越行业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是指基金资产在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包括两个层面:战略资产配置(SAA,Strategic Assets Allocation)和策略灵活配置(TAA,Tactic Assets Allocation)。战略资产配置以“联邦模型”为基础,依据模型输出的结果来进行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及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基础配置。策略灵活配置是根据“宏观环境和市场气氛分析体系(MEMS)”,在充分考虑联邦模型及宏观环境和市场气氛分析体系的基础上适度调整资产配置的比例,以更灵活地适应市场的现时特点,从而在坚持纪律性的资产配置方法的同时也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2.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行业界定

 消费是指居民为了满足个人日常生活所需、所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分类,居民消费支出可分为10类,分别是: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类、交通和通信类、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金融服务消费类、保险服务消费以及其它商品和服务类。提供上述商品和服务的行业可以认为属于直接消费范畴,此外为生产消费品的行业提供生产资料或原材料的行业可以认为属于间接消费范畴。

 本基金将消费行业定义为向居民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行业以及与这些行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即包括直接消费和间接消费范畴。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认定的消费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等行业。

 如果证监会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消费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根据对消费行业的定义筛选出消费行业股票,构建本基金的备选股票池,并在备选股票池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行业及个股的深入分析,把握中国经济转型背景下消费行业的投资机会。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消费行业的投资机会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受益于消费升级大背景下消费行业结构优化带来的相关行业的投资机会;二是周期性消费行业在行业景气度高企时带来的阶段性投资机会。

 1)从消费升级的背景出发,消费行业的行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消费行业进一步细分为必需消费、可选消费和消费辅助等三大领域,针对不同领域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我们认为未来必需消费领域的投资机会主要来自于结构性调整;可选消费领域在消费升级大背景下,成长空间巨大,是可能诞生高成长个股的“温床”;消费辅助领域将有助于人们实现消费意愿,是内需市场启动和消费升级的必要条件,该领域中的投资机会更多体现在“创新”方面,兼顾“转型”与“成长”主题。

 2)从经济周期的发展出发,某些消费行业(主要包括住房、汽车、消费电子、航空运输等)的景气度将随着经济周期的变化呈现一定的波动规律。这些行业的需求受经济景气的波动影响大,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根据对经济环境的判断来决定在这些领域的投资。

 3)具体行业配置策略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进一步结合运用“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从行业国际比较、竞争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入手,对比分析挑选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趋势向好的行业及该行业中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力强的优秀公司。最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兼顾各行业行业市值规模、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完成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3)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选择个股的策略包括:

 1)运用“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Quality,Growth & Valuation)”,从公司素质、盈利增长和估值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估,以深度挖掘能够持续保持盈利增长的成长型公司。

 在筛选消费行业内的个股时,本基金主要关注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方面),精选核心竞争力突出且估值合理的个股构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①产品差异化:公司可通过产品设计、核心生产技术、品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领域提供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产品,实现产品差异化。公司在此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建立客户的品牌忠诚度并提高定价能力。

 ②成本控制能力较强:对于进入壁垒不高的行业来说,对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管理、财务等环节成本控制能力较强的公司才能长期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

 ③周转率较高:周转率较高的公司资本利用效率较高,能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运用“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从行业长期发展的维度对比分析行业内的公司,从行业层面对公司做出筛选,挑选行业内竞争力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优秀公司。

 3)在“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Macro Drivers & Environment)”的基础上,调整对相关公司的价值判断,最终完成对行业配置的适度调控。

 相关公司根据满足“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和“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的不同程度,以及投资团队对该公司的研究深度,分别被确定为“核心品种”、“重点品种”和“观察性品种”3个层级并不断循环论证,在此基础之上基金经理根据自身判断,结合“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提出的行业投资建议,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债券投资管理作为控制基金整体投资风险和提高非股票资产收益率的重要策略性手段,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把注意力集中在对个券公允价值的研究上,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品种进行投资。通过类属资产配置、期限配置等手段,有效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并控制风险。

 (1)公允值分析:债券的公允值指投资者要求的足够补偿债券各种风险的收益率。债券投资研究团队通过对通货膨胀、实际利率、期限、信用、流动性、税收等因素的深入分析,运用公允价值分析模型,确定各券种的公允值。

 (2)在类属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易所企业债、交易所可转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央行票据、银行间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等)、银行间企业债、银行间企业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类属,定期跟踪分析不同类属的公允值和风险收益特征,并结合该类属的市场收益率水平、波动性、市场容量、流动性等确定其投资比例和组合的目标久期。

 (3)在个券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对个券进行深入研究和估值的基础上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品种,具体操作中将专注于对不同类属关键驱动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如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主要关注影响利率水平的各种因素,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则在关注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基础上还要综合评估其信用风险,可转债则还要评估正股的投资价值。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具。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为稳健的当期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1)时机选择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市场情绪、市场估值指标等的研究分析,判断是否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及选择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投资组合的beta值的计算,在考虑期货合约基差、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并根据数量模型计算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的beta值进行跟踪,动态调整期货合约的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展期。本基金在跟踪不同交割日期期货合约价差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及期货合约进行展期。

 (4)保证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数量化模型,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投资组合及期货合约的波动性等参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6.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决策基本原则是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以及范围等要素,制定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投资团队分级负责制的投资决策方式,本基金经理是本基金投资团队的重要成员,一方面积极参与投资团队的投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在公司授权下主动行使投资决策和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职责。本基金力求通过包括本基金经理在内的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在投资过程中采取分级授权的投资决策机制,对于不同的投资规模的决策程序有所不同,力争实现基金资产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的稳定增值。

 公司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和专业性水平,公司授权投资总监带领投资研究团队负责公司日常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投资审议委员会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评估基金投资业绩、监控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并对基金重大投资计划做出决策。本基金投资决策的程序是:

 (1)基金经理与投研团队运用“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从战略资产配置(SAA)角度研究各资产类别的相对长期投资价值,提出大类资产(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的投资建议。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基础上,基金经理运用“策略灵活配置模型(TAA)”,根据现时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气氛进行适度调整。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审议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消费行业的界定标准,筛选消费类股票,构建股票基础库;

 (3)投资研究团队对基础库中符合基本流通性条件和素质要求的股票展开广泛研究,确定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

 (4)基金经理根据分析师推荐及自身研究,自行确定观察性买入的股票及相应的买入数量和价格;

 (5)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定期组织投资团队召开股票分析会,运用QGV和ITC等分析体系对基金经理或行业分析师建议投资的股票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对股票的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结论性意见;

 (6)在深入研究(要具备内部的深入研究报告)和团队讨论的基础上,基金经理的重点投资和集中投资,需报投资总监或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批准;

 (7)投资总监组织基金经理和投资团队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分析,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主要品种进行分析,投资总监根据上述分析对基金的组合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区分为建议性提议和强制性提议,对强制性提议基金经理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组合调整;

 (8)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定期讨论并评议本基金的投资业绩和投资组合风险,并在认为必要时要求投资团队和基金经理提出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改善投资业绩的方案,方案经会议审议后,基金经理根据方案和投资流程调整投资组合;

 (9)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和调整程序。通过对各类属和各券种的公允值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组合久期并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从而构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10)监察稽核部实时监控本基金投资的全过程并及时制止违反本基金合规控制要求的投资行为,对基于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要求的合规建议本基金经理及投资团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执行。监察稽核部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基金投资风险评估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沪深300指数成份股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沪深300指数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同时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基准。

 中债总财富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本基金制定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尚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基金总体风险未受到股指期货投资的影响。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本报告期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1、截至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4日生效,2012年10月10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消费行业的股票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4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认购(基金募集期购买本基金)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认购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和示例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章的第(十二)款。

 本基金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重复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4、基金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购买本基金)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的第(七)款。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若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多次申购,则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分别计算每笔的申购费用。

 5、 基金赎回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赎回费,赎回费率按持有期(T)递减,最高不超过总的赎回金额的5%,持有期超过2年赎回费率则为0。具体费率如下:

 ■

 注:1年按照365天计算,2年按照730天计算,其余同。

 赎回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的第(七)款。

 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基金转换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原则另行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四)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17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将招募说明书全文中的基金名称由“信达澳银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改为“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三)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股本结构;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3、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经理层人员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

 (六)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修改了基金类型;

 (七)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修改了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八)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九)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