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9月2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51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9月2日起停牌。2015年9月30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55号),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根据2015年9月29日签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协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经进场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并取得了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的部分尽职调查资料。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予以公告与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该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