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
重要提示
1、北信瑞丰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11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注册登记机构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06日。本基金认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中信建投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7、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本基金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9、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销售网点(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北信瑞丰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xr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061-7297)或代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北信瑞丰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北信瑞丰新成长;基金代码:001866,请投资人留意)。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成长型上市公司证券;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七)募集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4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客服电话:400-0617-297
传真:(010)68619300
2、代销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联系人: 许梦园
公司网址:http://www.csc108.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 杨菲
公司网址: http://www.icbc.com.cn
(3)名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610016)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610016)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传真:028-86199079
公司网址:http://www.hx818.com
(4)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董彩平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5)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fund.eastmoney.com
(6)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路鹏飞
传真:021-68596919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7)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8)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20681861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9)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楼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杨翼
传真:0571-88910240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0)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6006
传真:010-62020355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1)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联系人:刘梦轩
传真:010-85894285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12)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816655
联系人:廉亮
联系电话:010-53300532
传真:010-59393074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13)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二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021-51507071
联系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14)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侯艳红
传真:010-60836221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5)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电话:0532-85023924
传真:0532-85022605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6)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王佳苗
传真:0571-85783771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7)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5180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518026)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溢
传真:0755-82558355
公司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8)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 庞晓芸
华泰证券网站: www.htsc.com.cn
(19)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联系人: 汤漫川
东兴证券网站: www.dxzq.net
(20)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鹿馨方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1)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214121)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214121)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联系人:沈刚
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址:http://www.glsc.com.cn/
(22)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传真:010-84183311
公司网址:http://www.guodu.com
(23)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21300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200125)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联系人:汪汇
传真:021-50498871
公司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24)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516003)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516003)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联系人:张悦
传真:0752-2119369
公司网址:http://www.lxzq.com.cn
(25)名称: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联系人: 刘闻川
华宝证券网站: www.cnhbstock.com
(26)名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中国华融大厦 A座3层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9999
联系人: 李慧灵
华融证券网站: www.hesec.com.cn
(27)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 张燕
联系电话:010-83363099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28)名称: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公司网址: http://www.lufunds.com/
(29)名称: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联系人: 高静
公司网址: http://www.qianjing.com/
(30)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31)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张煜
传真:023-63786212
公司网址:www.swsc.com
(32)名称: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联系人: 陈云卉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pnr.com/
(33)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陕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客服电话: 96673
山西证券网站: http://www.sxzq.com/
(34)名称: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林松
客户服务电话: 0592-3122731
联系人:徐明静
联系电话:0592-3122716
基金网站:www.xds.com.cn
(35)名称: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电话: 021-22267995
基金网站: www.dtfunds.com
(36)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06日,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十)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投资人。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基金费率
1、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0.60% |
50万元(含)——200万元 |
0.40%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0.20% |
500万元以上(含) |
每笔1000元 |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示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0.6%,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0.6%)= 9,940.36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40.36 = 59.64 元
认购份额 =(9,940.36+3)/ 1.00 = 9,943.36份
即: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43.36份基金份额。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4号楼3层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签名。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户名: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增光支行
银行账号:020024722920002566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24720
交换行号:010208096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后(包括T+1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卡(折)中存
(下转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