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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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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5名,公司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周义盛先生、独立董事朱新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公司董事王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刘聪先生、王纯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推荐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万明治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15-3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锦松,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百集团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兼任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公司董事长。

 张锦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万股,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万明治,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8年至2013年在家乐福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采购经理、采购处长、消费品处处长、店总经理、江苏区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苏宁集团超市公司总经理。

 万明治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15年10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2楼多功能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张锦松先生;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万明治先生。

 以上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及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35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9

 (2)投票简称:中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30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议案一为选举董事候选人,则 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一,“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④投票举例

 a、如公司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一进行投票,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至(2),则其有2000(=1000股*应选2名董事)张选票,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2832006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某议案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3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89亿元,同比下降4.16%;利润总额-0.27亿元,同比下降11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8亿元,同比下降159.37%。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1、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消费市场整体偏弱,终端消费需求依旧疲软,受消费渠道多元化竞争及关店和改造门店的影响,销售收入同比下滑;

 2、人工、租金等固定刚性费用持续增长,经营成本不断上升;

 3、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加大转型调整力度,关闭短期内扭亏无望的门店,改造陈旧门店增加资产损失和赔偿;

 4、同期有较大的股权转让收益,本报告期无该项收益;

 5、2014年竣工项目转固后在2015年增加了资产折旧和利息支出等费用。

 三、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

 3、本次修正后的预告业绩情况为亏损,预计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0万元。

 四、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主要是公司的营业收入未达到预期,影响减少综合毛利额4000万元左右。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五、备查文件

 公司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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